安徽新建5万吨锂电池回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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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46:05

(来源:电池工业网)

本网讯  5月6日,淮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安徽新众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锂电池材料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公示》。

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经济开发区(北区)创业大道西侧10米纬二路北侧10米(即淮南潘集化工园区),总投资36000万元。一期项目拟建2栋厂房,2栋仓库,1栋综合楼及其他公辅工程建筑,建设1条废旧锂电池包拆解线、1条锂电池梯次利用PACK组装生产线、2条锂电池破碎分选生产线(1条废旧三元锂电池破碎分选生产线和1条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破碎分选生产线)、1条磷酸铁锂黑粉湿法萃取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回收处置5万吨废旧锂电池(部分梯次利用)和制备6000吨/年碳酸锂等前驱体材料。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电池回收利用已成为新能源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通过电池回收,可以从电池中提取有价材料,如锂、镍、钴及锰,该等材料可用于制造新电池,从而形成闭环供应链,减少对新开采资源的依赖以及电池生产对整体环境的影响。

当下正值新能源汽车产业狂飙突进的时期,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双双突破1600万辆,动力电池退役潮即将全面到来。据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池回收利用委员会预测,2028年起,我国动力电池退役量将突破400万吨关口,行业产值也将冲至2800亿元以上。

不过,在市场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行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大量退役电池流向缺乏环保和安全保障的非正规渠道,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带来环境风险。

为进一步规范电池回收市场,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已于4月开始施行,并在不久前开展了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该法规明确提出加强动力电池信息溯源管理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管理,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等主体,应当规范移交废旧动力电池,同时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承担的回收责任。

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电池回收行业已经从概念探索进入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政策、技术与市场三重驱动下,一个覆盖“回收—检测—梯次利用—资源再生”的循环经济体系正在加速成型,为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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