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5-08 04:17:1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持续运作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4月13日,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6日15: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26年5月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133,766.9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7,926,523.46份的0.75%,未达到《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备查文件

1、《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弘毅远方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日本战机携新型导弹曝光:可威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昊天)近年来,日本军事力量不断突破“专守防卫”原则约束,研...
【高管访谈】国元信托:强化合规...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正虹科技股价涨5.15%,诺安... 8月3日,正虹科技涨5.15%,截至发稿,报5.31元/股,成交4970.70万元,换手率3.58%...
宏德股份股价涨5.02%,浦银... 8月3日,宏德股份涨5.02%,截至发稿,报22.40元/股,成交3047.54万元,换手率2.54...
要消费者练就火眼金睛是一种苛求 (来源:中工网)讲故事是很好的传播。一千条道理可能比不上一个有吸引力的故事。在传播学叙事中,这是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