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磊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温岭市鸿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圣投资”)计划在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3%。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据公告披露,鸿圣投资本次减持的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减持价格方面,公告明确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调整)。
从减持数量来看,鸿圣投资计划减持不超过184.91万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1.1763%,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该比例为1.2117%。公告同时指出,如遇增发新股、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股东基本情况与承诺履行
作为鑫磊股份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鸿圣投资目前持有公司739.6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1%,若剔除回购股份后,持股比例为4.85%。
公告显示,鸿圣投资此前在《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了股份限售及减持相关承诺。其中,股份限售承诺已于2026年1月18日履行完毕;减持承诺方面,鸿圣投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即2026年1月19日至2028年1月18日),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截至公告披露日,鸿圣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温岭市鸿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如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如违反相关规定及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本企业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2026年1月19日 | 2028年1月18日 | 正常履行中 |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鑫磊股份在公告中提示,鸿圣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鸿圣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公告强调,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计划实施期间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鑫磊股份董事会表示,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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