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伟)水资源费改税是通过“用水有价、超用重税”的原则,倒逼企业和居民节约用水,有效遏制粗放用水行为。我市水务部门在水资源费改税全面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税征收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抑制地下水超采、转变用水方式、促进节水改造、规范取用水行为方面的作用。
2025年,我市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1亿元,水资源税5148.83万元,合计1.62亿元,是往年平均年征收额的3倍。
为做好水资源税费征管无缝对接,市水务部门积极主动加强与税务、住建、行政审批部门对接,实行“水利核定,税务征收、审批联动”征管模式,实现水土保持补偿费数据、水资源税源信息、生产建设项目审批验收信息联动共享,解决了水资源税征管过程中用水户水量数据复核、计量设施运行监管等职责模糊的问题,打破了水务、税务信息传递“文来文往”的传统模式,确保资源税协作和信息共享。
针对不同行业用水特点,市水务部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契机,深入企业、街道办事处社区和项目建设现场扎实做好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用水企业、居民对水资源费改税政策的理解。为做好跟踪摸排促增收工作,水务部门坚持取用水用户、生产建设项目等水事行为“天、空、地”在线监管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确保收费数额核实准确、收费依据充分确凿,使税收部门实时掌握税源变化,大幅提升征管效率。在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亮剑护河”行动中,水务部门现场复核疑似水土保持违法违规图斑29个,排查采油企业、加油站等重点场所131外,核查取用水计量大户65家,有效协助税务部门完善做好动态纳税人“进退出”管理。
在“亮剑”执法促征收活动中,水务部门共查处房地产和道路交能建设领域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案件8起,协助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6.39万元,协助收取滞纳金7.03万元,查处违法取用水案件3起,罚款57万元。对故意、恶意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税的“老赖”用失信惩戒强制执行等强力手段促进了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税等规费无盲区、全覆盖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