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0日,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投资”)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669.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股东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水规院投资为深水规院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水规院投资共计持有深水规院股份2679.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其所持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此前承诺要求。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水规院投资本次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进行,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数量(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集中竞价交易 | 不超过223.08 | 1% |
| 大宗交易 | 不超过446.16 | 2% |
| 合计 | 不超过669.24 | 3% |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水规院投资在深水规院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承诺履行与合规性
水规院投资在深水规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曾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时,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总股本2%。
公告明确,截至目前,水规院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
深水规院指出,水规院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过,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水规院投资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调整减持节奏或决定是否实施。
公司表示,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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