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与邬全生、徐金富、上海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中胜、潘国忠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方对东莞腾威2023至2025年度业绩作出承诺,东莞腾威2023年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900万元、5,500万元、6,2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16,600万元人民币。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准。
如果东莞腾威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经审计确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之和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和,转让方承诺按如下约定每年向受让方进行现金补偿: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业绩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发生前述业绩承诺补偿情形的,公司有权在东莞腾威承诺期间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10日内向转让方发出业绩承诺补偿的书面通知。转让方应在接到公司书面通知后10日内无条件将业绩承诺补偿金支付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业绩承诺补偿金由转让方按照各自转让比例承担,并对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6日出具的《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A001398号),东莞腾威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审计的东莞腾威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92.2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66.90万元,高于2025年度承诺的净利润6,200万元。东莞腾威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转让方无需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对手方对东莞市腾威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A001398号)。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519.85万份调整为1,509.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五)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4元/份调整为16.64元/份;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155万份。
授予日后鉴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01万份。因此,本次实际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311人,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153.99万份。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六)2026年3月6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年1月1日,公司发布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95,760股后的2,025,395,8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如下: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调整说明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度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64-0.05=16.59元/份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程序、原因、方式、结果及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
1、担保额度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具体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授信情况进行调整。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本次担保总额度、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公司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公司将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2、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
3、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应担保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签署时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4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备案经营场所:龙山大道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一照多址”增设的经营点不得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天赐材料(南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三善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如东县洋口镇通嘉路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3、江苏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9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南渡镇兴盛路10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锂离子电池材料、化工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的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天赐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13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5、TINCI SG PTE. LTD.(新加坡天赐)
董事:韩恒
注册资本:4,214万新币
成立日期:2023年2月9日
注册地址:120 ROBINSON ROAD#13-01SINGAPORE(068913)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各种货物的批发贸易(无主营货物);对外投资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6、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经纬
注册资本:26,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9月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山大道29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7、天赐(广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浪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6年1月20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庆沙路419号132室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8、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晓伟
注册资本:26,8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选矿,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青海天赐宏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连希
注册资本:7,693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4月10日
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东区广鑫大道6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股5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宜昌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江林路以西、港盛路以南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1、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3,25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四川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创新五路中段68号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上述被担保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如下表(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1、根据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26年度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对资金需求的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担保期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以控制的范围,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6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409,370.41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20,892.72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77%。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79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6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7%。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此外,公司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于2026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等综合业务,并根据相关金融机构要求,以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综合授信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前一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综合授信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3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上述方案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津贴)标准及发放方法
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进行适当调整。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6-02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6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917,896.5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559,058,145.58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5,905,814.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72,465,647.03元,扣除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91,842,276.45元,加上其他影响6,449,380.24元,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790,225,081.84 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2,033,891,58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8,495,7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5,079,165.40 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4%。
公司本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包括:(1)已实施完成的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101,269,791.35元(含税);(2)拟实施的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估405,079,165.40元(含税);(3)拟实施的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金额预估202,539,582.70元(含税)】金额为708,888,539.45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05%。
《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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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五、履行决策程序情况
董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