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远大”)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俞华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51%。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据公告披露,俞华杰为太湖远大持股5%以上股东,当前持股数量为48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101%,其持股来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俞华杰 | 持股5%以上股东 | 4,891,181 | 9.6101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俞华杰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如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9.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5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来源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俞华杰 | 不高于491,181股 | 0.9651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股东承诺及合规性
公告显示,俞华杰此前已在太湖远大招股说明书中就持股及减持意向作出相关承诺。针对本次减持计划,俞华杰进一步承诺: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遵守上市过程中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将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之日起次1个交易日内告知减持进展;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时将暂停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截至公告日,俞华杰所作承诺均严格履行,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相关承诺及法律法规规定。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提示
太湖远大在公告中提示,俞华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及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此外,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备查文件显示,本次减持计划的依据为俞华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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