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3-07 05:44:03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8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延能科技有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资源配置,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实现战略聚焦、推动专业化运营,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佛山市中镐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粤能”)持有的佛山市三水蓝聚能能源有限公司、佛山市华骐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兆能”)持有的肇庆市中正能源有限公司、江门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延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延能”)。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及华粤能、华兆能不再持有上述股权,由华延能作为运营平台持有。

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兆能投资有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燃气业务,优化公司管理模式,实现专业化运营,打造业务板块运营平台,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云浮市佛燃天然气有限公司100%股权、恩平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南雄市佛燃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广东佛燃珠江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华兆能。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上述股权,由华兆能作为运营平台持有。

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划转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持续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质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仓储”)70%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昊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昊能”)。本次划转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南沙仓储股权,由华昊能作为运营平台持有。

本次划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涉及现金支付,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佛燃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加坡华源能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海南省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3月)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3月)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国贸(深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周衡翔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已在会前提交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新增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衡翔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等。许可经营项目:燃气经营;供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2栋1208

截至2025年9月30日,港华国贸(深圳)公司总资产1,824万元,净资产905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14,656万元、净利润27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港华国贸(深圳)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港华国贸(深圳)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控制的下属企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港华国贸(深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港华国贸(深圳)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的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以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港华国贸(深圳)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参考国内LNG市场价格、管道气价格等市场价格综合考虑制定。

上述关联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由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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