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抗衰老产业联盟)
庶正观点
政府干预的出发点是纠正市场失灵!我国营养健康市场长期徘徊在失灵临界点两侧,因此严格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之举!
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层出不穷。
针对这一行业痛点,《人民日报》近期刊文《为直播电商“划红线、立规矩”》,深刻剖析了当前直播生态中产品价值与营销承诺的严重错位。文中引用的“买了保健品,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闹心”这一终端反馈,不仅揭示了消费体验的滑坡,更折射出行业信任成本的急剧攀升。对于从业者而言,这种依靠信息差和夸大宣传构建的短期繁荣,正在迅速透支营养健康产业的长期发展根基。
监管层面的介入正加速重构市场秩序。随着《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新规密集出台,行业治理已进入“划红线、立规矩”的深水区。监管逻辑已从单纯的个案查处,升级为对直播生态系统的结构性规范,为食品安全法在数字经济场景下的落地提供了具象化的执行标尺。
庶正康讯认为,营养健康行业的野蛮生长时代正在终结,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新规不仅为消费者筑牢权益防线,也为诚信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关注政策动向,把握合规先机,方能在直播电商新赛道行稳致远。
结合人民日报最新刊发的《为直播电商“划红线、立规矩”》一文,建议行业同仁对照新规,重新审视自身的业务合规边界。
近期,直播电商监管新规密集出台——
为直播电商“划红线、立规矩”
“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买了保健品,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闹心”……这些消费者的“吐槽”,道出了直播电商快速发展中的一些乱象。今年以来,从《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一系列监管新规密集出台,为这一新业态“划红线、立规矩”。直播电商如何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更好保障?
PART.01
“期待更透明的购物环境”
在北京工作的白领张玥是一位直播购物爱好者,去年以来她明显感受到了监管的加强。“平台和主播在介绍商品时比前几年规范了不少。作为消费者,我们期待更透明的购物环境,这样才能买得踏实、减少后续纠纷。”
近年来,直播电商快速发展丰富了消费者选择的同时,也给消费者造成一些困扰。65岁的退休教师王阿姨就有过不太愉快的经历。“之前在直播间买了一款号称能降血压的保健饮品,主播说得特别好,说是‘古方秘制’。我吃了3个月血压也没见降。”王阿姨说,后来孩子帮忙查了一下,发现那就是普通食品,根本不是保健品。“现在看直播,我都让女儿帮我先把关。”
在浙江杭州工作的90后程序员小李,对直播购物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偶尔会在直播间买一些小家电或者数码配件。”小李说,“直播间节奏太快,有时候还没想清楚就被‘上链接’的氛围带动了。而且有些主播推荐的商品,质量和宣传确实有差距,退货又麻烦。”
“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业态,在推动创新、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消费者拓展了选购商品的新渠道,也为商家提供了更广阔的销售平台。”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劳帼龄对记者说,“但与此同时,直播电商领域也出现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突出问题,社会各界对此反映强烈。直播电商参与主体多、交易链条长、法律关系复杂,监管难度不小。”劳帼龄认为,这需要监管部门与时俱进,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集中发布一批直播电商领域重大案例。面对直播电商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新挑战,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舒玲敏表示,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公布四批30起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纵深推进直播电商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持续净化行业生态,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PART.02
新业态带来新挑战
作为一种新型业态,直播电商监管难在哪儿?
劳帼龄分析,当前监管难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涉及主体众多导致的责任界定困难,主播、商家、平台等角色众多,一旦出现问题,责任追溯和追究较为困难;二是法律关系复杂给执法工作带来挑战,直播场景下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等多种法律关系的交织;三是因为人、货、场的分离易造成监管漏洞,直播电商公司所在地和商家发货地分离,一旦货品出现问题,十分考验各地政府跨地区监管的能力。
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尤为典型,更受消费者关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近年来,食品成为电商直播带货的主打商品之一,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层出不穷。“有的直播间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肆意夸大食品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些老年消费者为了保健,被一些无良主播忽悠,从直播间买回了一堆‘不吃不甘心、吃了更闹心’的‘问题食品’,当他们想要退货维权时,还处处碰壁,也让广大消费者叫苦不迭。”
孙会川指出,以上现象暴露出了网络平台入网审核缺位、管理手段不足等问题,已经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也发现,对于网售食品的监管,存在相关主体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等问题,现有制度规定难以实现全链条的有效监管。
针对这些痛点,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即将于3月20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13类不得直播经营的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这就相当于给直播带货列出了一张“直播禁售食品的负面清单”。
同时,《规定》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如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等。这些规定针对直播间“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乱象,为食品直播行为明确“底线”。
“这些禁止性规定既细化了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要求,又针对直播电商的传播特点明确了具体要求,通过划定‘红线’,明确‘底线’,让食品直播行为更加规范,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更好保障。”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表示。
PART.03
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今年以来,直播电商监管制度体系加速完善。2月1日起施行的《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责任划分、行业规范、技术应用和消费者保护等多个维度重塑直播电商行业格局。
舒玲敏介绍,《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进一步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其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办法》创新性地将“流量监管”等手段纳入监管工具箱,为依法开展全链条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何为“流量监管”?舒玲敏解释,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违法情况通报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平台应当对相关主体及时采取警示、限制功能、限制流量、暂停直播、限期停播、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置措施。
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也被纳入监管之下。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朱剑桥表示,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这能够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直播电商领域的规范应用。”朱剑桥说。
在执法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领域存在的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舒玲敏介绍,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山西、福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办“太原老葛”“大LOGO”等头部主播虚假宣传案件,充分发挥以查促改、以案促治的震慑作用。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介绍,2025年广东集中力量开展直播电商领域监管执法,全年共查处直播领域违法案件697起,罚没1488万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姚画介绍,浙江依托“浙江公平在线”数字化平台,通过全网全时监测、AI切片分析、语音识别、图像比对、区块链固证等手段,实现高效精准监管。
劳帼龄认为,随着《办法》等一系列新规的实施,直播电商行业将迎来更加规范的发展环境。“监管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为直播电商行业划定了清晰的底线。平台、主播、商家等各方主体都应当增强合规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让直播电商真正成为推动消费升级、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加强直播电商行业常态化监管,压实平台“守门人”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一案三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同时核查商家、主播、平台三方责任,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从源头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本文内容来自人民日报海外版,由庶正康讯编辑整理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抗衰老专委会立足民族卫生健康领域,扎根抗衰老暨食品医药大健康等行业产业,接受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的领导,重点就抗衰老暨食品医药大健康行业开展信息交流、业务培训、科普宣传、书刊编辑、专业展览、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按照协会的部署,专委会将抓好抗衰老暨食品医药大健康行业自律与发展,为建设健康中国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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