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发布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6年2月27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24.24万股,占总股本的0.32%,成交总金额达869.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区间为30.41元/股至40.73元/股。
回购进展:已耗资869.54万元 完成下限34.78%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25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3.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截至2026年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24.24万股,具体回购情况如下:
| 项目 | 具体数据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24.24万股(242,400股)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32% |
| 最高成交价 | 40.73元/股 |
| 最低成交价 | 30.41元/股 |
| 成交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 869.54万元(8,695,423.20元) |
按回购方案下限2500万元计算,公司目前已完成回购金额的34.78%(869.54万元/2500万元)。公告强调,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回购合规性:严格遵守交易规则
公告披露,公司在回购过程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未在以下期间实施回购: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交易委托方面,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委托,符合监管要求。
后续计划:将继续按方案实施
公司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是公司基于对自身未来发展的信心,通过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投资者信心。市场人士分析,回购计划的稳步推进,或将对公司股价形成一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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