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09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通知、议案及相关资料已按照规定的时间与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的全部31,951,811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00,344,760.00股变更为868,392,949.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00,344,760.00元减少至人民币868,392,949.00元。因此,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10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951,811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并完成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1,951,811股,注册资本将减少31,951,811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44)。
截至2023年5月12日暨回购期限届满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6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9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9)。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数量为31,951,811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按照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转让或在期限届满前注销。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1,951,811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合计31,951,811股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00,344,760股减少至868,392,949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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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本次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份注销完成之日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11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951,811股股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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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条款外,本次《公司章程》不涉及其他修订。《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6-1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6年3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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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26年2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3.上述提案为特别表决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6.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0755-66833901查询)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会通知的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荣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70”,投票简称为“特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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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则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