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摆在分论首位,强调“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独角兽企业”。这是继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创新型企业纳入国家战略框架之后,再次从国家层面针对创新型企业作出的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创新型企业培育与发展进入体系化、精准化新阶段。与此同时,2025年底的天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提高发展含‘新’量、含‘科’量、含‘金’量、含‘绿’量”,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因此,未来迫切需要顺应新一轮技术变革与产业革命趋势,让更多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跑出加速度。
创新型企业是引领新经济、开辟新赛道的主力军。从战略定位来看,创新型企业是新经济发展范式转型的核心引擎。创新型企业往往聚焦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等前沿领域,以高强度研发投入推动技术从0到1的原始创新,成为承接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关键力量。创新型企业不仅提供新技术,更通过技术渗透与融合,打破传统产业边界,催生新环节、新业态,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向“微笑曲线”两端高附加值环节跃升。在全球经济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趋势下,创新型企业也通过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制定,不断提升国际分工的核心地位,成为重塑全球产业竞争格局的重要变量。
从驱动机制来看,创新型企业是新经济产业形态变革的核心主体。一是前沿技术的率先突破者。通过构建高效的研发体系,持续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迭代升级,形成坚实的技术壁垒和持续的创新流。二是新型商业模式的开拓者。善于将技术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催生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订阅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颠覆传统行业的价值创造与分配逻辑,创造全新市场空间。三是协同创新生态的赋能者。通过技术外溢和产业关联效应,形成以创新为导向的产业生态圈和产业集群;同时,通过构建或融入多元主体的创新生态网络,形成协同研发、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开放式创新共同体。
从功能定位来看,创新型企业呈现出明显的功能互补与梯队特征。根据创新能力、成长阶段与规模体量的差异,创新型企业可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处于初创成长阶段,专注于深耕细分市场,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特征。第二类是瞪羚企业,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在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上取得突破,特点是增长速度迅猛、创新能力强劲、市场前景广阔。第三类是独角兽企业,成立不超过10年、估值超过10亿美元且未上市,具有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和指数级的增长潜力。第四类是科技型领军企业,处于成熟发展阶段,在技术创新、市场影响力、产业引领及全球竞争力等方面处于行业顶尖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聚焦创新型企业加强政策精准支持与创新机制保障。一是完善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遵循创新型企业发展规律,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扶持,帮助其实现从初创到成熟、从技术到市场、从隐形冠军到行业龙头的跨越,形成层层递进的创新型企业群落。要重点培育壮大科技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领域上要巩固壮大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绿色石化、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循环经济等重点产业。服务上要建立创新型企业动态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分级扶持,实施“一企一档一策”跟踪管理。
二是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企业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均应发挥主体作用,其科技创新活动应贯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的全链条。要重点强化企业创新决策权,建立由企业牵头凝练提出国家科技计划中产业应用项目的形成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用各方、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要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联合科技攻关,围绕企业需求强化人才培养,依托共建平台开展技术熟化、实验验证与成果转化。
三是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融通发展并非简单的合作发展,是以市场、资本、技术、信息等互通共享为基础,提高整体创新效率、产业链韧性和宏观经济稳定性的融合发展模式。这就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在机制创新和生态培育上下大功夫。政府要做好科学指引,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类大型科研设备、服务大中小企业联合申报国家项目。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由“链长”企业主动开放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做好高效服务供给,共同营造良好协同生态氛围,形成融通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生态。
四是推动更多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目的在于通过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数据、平台等创新要素集聚,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要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承担更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原则,加强科技金融支持力度,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要重点破解制约企业创新人才的问题,完善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完善企业海外引才机制及其政策便利化服务,同时,大力培养创新型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作者均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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