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财联社
财联社2月24日讯(记者 林坚)投顾公司平均每人服务客户高达2383人?上海市证券同业公会最新通报了上海地区投顾公司存在的乱象。多家被查机构在内控合规、客户服务、员工管理等七大方面,暴露诸多突出问题。
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人员配置失衡严重的问题,通报显示,上海个别投顾机构最低投顾人员与客户占比仅为11.4%,极端情况下,一名投顾平均需服务2383名客户。
上述数据虽是小概率事件,但投顾人员配置失衡问题在投顾类机构中较为普遍。从行业常规水平来看,券商投顾人均服务客户数通常在500至600户,多数机构投顾人均服务客户数不超过1000户,700至800户已属于较高水平,投顾公司可能数量会更高些。
公会还通报了不少典型案例与问题,比如机构普遍存在重营销轻产品、投顾人员和合规人员配备与客户数量严重不匹配、退款流程繁琐等问题。
远不止上海地区,全国投顾公司违规也是频频,监管对投顾违规的处罚明显频繁。财联社近期在《两家投顾公司遭“拉黑”,各被暂停新开户,频繁违规何时了?》报道过,2026年开年,天相财富、珞珈投资2家投顾机构接连遭地方证监局处罚,前者被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后者被暂停新增客户6个月。地方监管对投顾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开具的罚单2025年已超80张,数量已超2024年全年。
客户投诉居高不下,部分退费率达到40%左右
本次通报来看,客户投诉管理能力不足,成为多家机构的突出问题。通报显示,部分被检查机构客户投诉率居高不下,其中有的机构退费比例达到40%左右,一般退费率在20%-30%。高退费比例与高投诉率相互关联,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收费所答成的盈利承诺无法实现,以及服务的结果并没有达到最初宣传的标准。
产品退赔机制不完善是引发投诉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机构未建立健全产品退赔机制,面对客户合理的退赔需求,缺乏明确的处理流程和标准。
繁琐的退款流程更是雪上加霜。公会提到,部分机构退款环节多、审批周期长,导致客户诉求无法得到及时满足,进而引发投诉升级,损害机构自身口碑和行业形象。
投顾违规荐股,甚至无证上岗
员工执业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机构的合规经营和行业形象。此次检查发现,部分机构对员工的管控较为松散,违规执业行为偶有发生。
从业人员资质不合规的问题尤为值得警惕,部分机构的营销员工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甚至有未取得投顾资格的人员,擅自开展违规荐股业务。此外,个别机构的证券从业人员存在违规开立证券账户的情况。无证上岗、违规荐股这类违规行为在投顾公司最为常见,经常被监管处罚,屡罚屡犯。
这也与风险金制度和违规处罚机制不完善,部分机构未建立健全风险金制度,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罚流于形式有关,这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此外,员工日常管理存在漏洞,部分机构未建立员工入职后的手机号码报备台账,无法对员工的通讯工具进行有效管控。同时,未定期自查员工违规开立证券账户和兼职情况,导致员工的违规行为无法及时被发现和整改,违规风险持续积累。
夸大宣传、诱导客户的情形较为突出
营销宣传环节的违规行为,成为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另一类典型问题,多家机构存在夸大宣传、误导客户的情况。财联社梳理发现,近年来与第三方投顾机构违规的罚单中,大多涉及“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人员资质管理不规范,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违规发布广告或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宣传素材合规审核缺位是普遍现象,部分机构的宣传素材未经过合规审核,便直接对外发布推广。缺乏合规审核的宣传素材,容易出现违规表述,进而误导投资者,也违反了行业营销宣传的基本规范。
公会提到夸大宣传、诱导客户的情形较为突出。部分机构对所售产品或服务的过往业绩进行夸大,通过片面解读数据、隐瞒风险等方式,吸引投资者关注。更有机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不当表述。此类表述容易使投资者产生“无风险、稳赚不赔”的误解,忽视产品背后的潜在风险,违背了金融产品“风险与收益并存”的基本规律。
个别机构还以单一客户的好评记录作为广告宣传素材,通过片面案例误导投资者,未能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披露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帮助客户规避风险评估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核心环节,但此次检查发现,多家机构在这一环节存在明显缺位。
公会指出,部分机构未建立完善的适当性管理制度,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导致适当性管理工作无章可循。在售产品分类分级管理落实不到位,机构未对所售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等级评估,无法准确划分产品风险层次。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多家机构未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自查。
更为隐蔽的是,部分客户存在同一自然日多次修改风险测评结果的情况,其目的是达到特定风险测评等级,从而购买不符合自身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这一行为背后,既反映出部分投资者对风险测评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暴露了机构对风险测评过程的管控不严,未能有效识别和防范此类违规行为。
客户回访流于形式
此次检查还发现,多家机构未能按制度要求落实回访工作,回访环节流于形式。
回访方式单一,部分机构仅通过推送电子回访问卷的形式开展回访,未与客户进行直接、深入的沟通;回访人员配置不足,客户回访未由专人独立实施,导致回访工作缺乏专业性和独立性,难以保证回访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异常回访后续管控缺失,部分机构未建立异常回访的后续处理机制,对于回访中发现的客户投诉、服务不满、违规线索等异常情况,未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回访制度覆盖不全面,未能贯穿客户服务的整个流程,部分服务环节未纳入回访范围,导致风险排查存在盲区。同时,回访制度缺乏明确的操作标准,未明确客户回访的具体程序、内容和要求,导致从业人员在开展回访工作时,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进一步降低了回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财联社记者 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