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周义力)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筹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批复表示,筹建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甘肃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甘肃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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