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2-06 01:43:30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伏京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DFI),并在注册批复两年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含102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滚动发行;

2.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每期实际发行的品种、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6-006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列席8人,董事李伏京、张萌、王巍、李艺、刘俊勇、秦怡、谷金山、赵昕列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公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飞、周旭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采用统一注册模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含102亿元)(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注册发行方案

1. 注册品种

公司拟针对多品种统一申请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选择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等产品。

2. 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拟采用统一注册模式,总规模不超过102亿元(含102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和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滚动发行,发行阶段再确定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项下各债券的品种、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

3. 发行期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选择每期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根据不同品种确定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融资期限。其中,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270天,短期融资券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不超过20年,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5+N年。

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为公开发行,可分多期发行,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6. 利率

按照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7. 担保安排

信用发行,无需担保。

8. 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置换存量有息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9. 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每期实际发行的品种、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制作、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的审批程序

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DFI)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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