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6年1月30日】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882,证券简称:金龙羽)今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多项重要议案。其中,《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获得99.97%的高票通过,标志着公司正式加速布局新能源电池领域。
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月30日15:00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郑有水先生主持。会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月26日。
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6名,代表股份276,02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其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购买事宜,关联股东郑有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玉花女士、郑钟洲先生合计回避表决272,515,800股股份。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同意 | 3,355,400 | 95.51% |
| 反对 | 132,700 | 3.78% |
| 弃权 | 25,200 | 0.72% |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参会股东的高度认可,以99.97%的赞成票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表决类型 | 股份数(股) |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
|---|---|---|
| 同意 | 275,949,500 | 99.97% |
| 反对 | 74,300 | 0.03% |
| 弃权 | 5,300 | 0.00% |
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市场解读
此次年产2GWh固态电池量产线项目的高票通过,显示出股东对金龙羽战略转型的坚定支持。固态电池作为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好等优势,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板块,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金龙羽董事会表示,将根据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相关项目的实施工作,后续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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