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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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调岗员工未到岗被辞退# 】#单方面调岗辞退未到岗员工公司违法# 1月29日,新法治报报道一起案例:公司单方面将员工调往约150公里外的新岗位,在员工提出异议后以“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近日,婺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工作地点变更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11月,原告滕某入职某公司。2023年1月,该公司安排其至子公司某物流公司担任站点站长,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9月,某物流公司单方面发出调岗通知,要求滕某前往距离原工作地A县约150公里外的B县工作。滕某尝试沟通未获得回应。同月26日,某物流公司向滕某发出《限期到岗通知函》,称逾期未报到将视为自动离职。因协商未果,滕某未前往B县,该公司以其“未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滕某认为其合法权益受损,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加班费和年休假加班工资等。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滕某诉至法院。婺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物流公司在滕某提出异议后,未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亦未就相关待遇补偿进行协商,构成违法调岗。故某物流公司以滕某未按要求到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依法判决某物流公司向滕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年休假加班工资等共计80353元。后某物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