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胜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3%。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普润平方与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鼎胜新材7255.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1%。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
|---|---|---|---|
| 普润平方 | 55,459,644 | 5.97% | IPO前取得(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普润平方壹号 | 17,096,515 | 1.84% | IPO前取得(含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合计 | 72,556,159 | 7.81% | — |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 减持方式 | 合计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集中竞价交易 | 不超过9,292,672 | 1% |
| 大宗交易 | 不超过18,585,344 | 2% |
| 合计 | 不超过27,878,016 | 3% |
其中,普润平方计划减持不超过2787.80万股(占总股本3%),普润平方壹号计划减持不超过1709.65万股(占总股本1.84%),两者合计减持数量以不超过总股本3%为限。减持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风险提示与合规性说明
公告指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强调,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告明确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进展,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鼎胜新材提醒投资者,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投资安排,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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