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能慧充")于2026年1月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董事会职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
公司基本情况与治理架构
根据章程显示,绿能慧充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未在章程中明确。公司前身为临沂市工业搪瓷厂,1992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7年8月14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注册登记,1999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267179185A,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龙潭路东,邮政编码276017。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4,150,213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04,150,213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不断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技术更新,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品结构,保持企业的活力,日益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般项目
许可项目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利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全部为普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公司发起人临沂市工业搪瓷厂在公司成立时认购1800万股,出资方式为以净资产折股,出资时间为1992年12月14日。
股东享有多项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重要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监事会职能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还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利润分配政策
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股份转让与回购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包括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情形。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和发布,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为绿能慧充在数字能源领域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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