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全方位制度设计,其中规定,赋予城市副中心更大的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自主权,推动重大改革事项和管理创新举措优先在城市副中心实施,培育创新生态。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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