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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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进峰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202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据统计,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8.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我国汽车市场的主导力量。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使用过程中容量衰减至一定程度时,将进入退役阶段进行回收处理。针对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等现实问题,《管理办法》坚持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所谓全渠道是指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全链条是指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责任义务,强化对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全生命周期加强信息溯源管理,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从“三全管理”这一思路可以看到,《管理办法》致力于打通当前管理的堵点卡点,以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在监管机制创新方面,《管理办法》有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即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动力电池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信息平台将采集动力电池编码、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必要信息,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为了落实好数字身份证管理,《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报送、数据查询应用、数据安全保护等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明数字身份证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载体,不仅包含产品类别、产品构成、报废回收等信息,未来还将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的范围及具体内容。可以预见,该机制将在支撑监督管理甚至引领行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管理办法》着眼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不规范、部分新商业模式下主体责任不清晰、资源利用存在安全环保隐患等问题,针对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拆解利用等重要环节,补强了短板弱项。对于电池生产环节,要求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对在研发、生产、检测等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工业固体废物的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综合利用。该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生产环节废旧动力电池处理规定。对于车辆报废环节,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制度,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应当带有动力电池,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需要特别注意,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解释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等情况,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这一安排也充分考虑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做到“宽严相济”。对于拆解利用环节,明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拆解、破碎、分选、冶炼等处理,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活动。细化综合利用企业从业应满足项目投资备案、建设环保安全设施等条件。特别是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者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该规定也表明梯次利用不属于综合利用,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该领域强化质量管理。上述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废旧动力电池的流向,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对于违规收售、私拆滥解废旧动力电池,以及利用废旧动力电池制售不合格电池产品等行为,未来将不再有生存的土壤空间,市场环境将更为公平有序。 《管理办法》完善了法治体系,强化了社会共治,推动政府和社会组织双向发力。一方面,《管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对违反动力电池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废旧动力电池,以及不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明确了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有关企业违反《管理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强制约束力。另一方面,要求有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多元共治。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到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预计将超过100万吨。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此时出台《管理办法》为加快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打下了法治化基础。只有社会各层面充分认识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安全、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紧密关系,严肃认真落实各自责任和义务,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才不再是发展中的风险隐患,而是与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方面协调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作者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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