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0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916,89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
● 本次A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0年6月29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0]148号),本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3、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2020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议案。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5、2020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0年11月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
7、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9、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1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778,000股,回购价格为7.08元/股,回购金额为12,588,240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9月29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
12、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77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1月27日,公司完成1,77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变更为487人,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87,221,9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429人,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77,222,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不变,激励对象58人,预留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99,990股。
13、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确认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2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4,900,183股。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9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以6.40元/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171.4037万股、以7.27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44.271万股,合计215.6747万股,回购金额总计为14,188,338.50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2年12月21日,首次授予部分24,900,183股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5、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15.6747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6月9日,公司完成215.6747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变更为475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0,165,06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420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50,607,78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55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57,280股。
16、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确认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6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7,704,280股。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2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以5.87元/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43.7486万股、以6.74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44.271万股,合计88.0196万股,回购金额总计为5,551,908.22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4年2月5日,首次授予部分24,696,474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3,007,806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8、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8.019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27日,公司完成88.019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变更为468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31,580,584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416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5,473,82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52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06,764股。
19、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5年5月8日,首次授予部分24,888,697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2,910,41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782,867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8月15日,公司完成782,867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变更为50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998,610股。
22、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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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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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
(1)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限制性股票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并满足约定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开始分批解除限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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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9月29日,第三个限售期于2025年9月28日届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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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23年度公司归母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排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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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的数量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条件达成情况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条件达成情况,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满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1)47人绩效考核达标,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26,586股全部解除限售。其中执行董事、高管1人,合计解除限售203,894股;其他核心骨干46人,合计解除限售2,622,692股。
(2)2人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其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348股中解除限售90,312股,其余10,036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16,89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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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人数不含因涉嫌违法犯罪不再作为激励对象的1名员工。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未包含因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的合计10,036股限制性股票。
注2:上表中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2,916,898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有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果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3、因《激励计划》中“在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最后一次解除限售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限售至任期满后兑现(任期系最后一个解除限售日所任职务的任期),并根据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是否解除限售”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李俊杰获授股票总量的20%即119,938股股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其任期届满后根据其任期考核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确定该等股票的兑现相关事宜。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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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本次变更前股本结构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本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其中,2,916,89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1,71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为2,998,610股。
五、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49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16,898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待履行后续相关程序,本次解除限售不违反《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0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涉嫌违法犯罪(1人)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人)的情况,公司拟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数量:81,712股。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以5.76元/股回购预留授予的81,712股。
2026年1月20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20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0年6月29日,公司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君安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沪国资委分配[2020]148号),本激励计划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
3、2020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2020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4、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议案。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5、2020年9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6、2020年11月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登记。
7、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预留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9、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1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778,000股,回购价格为7.08元/股,回购金额为12,588,240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1年9月29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的登记。
12、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77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1月27日公司完成1,77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变更为487人,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87,221,99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429人,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77,222,00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不变,激励对象58人,预留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99,990股。
13、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确认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2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4,900,183股。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9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以6.40元/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171.4037万股、以7.27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44.271万股,合计215.6747万股,回购金额总计为14,188,338.50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2年12月21日,首次授予部分24,900,183股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5、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15.6747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6月9日,公司完成215.6747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变更为475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60,165,060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420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50,607,78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55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57,280股。
16、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确认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46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27,704,280股。同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2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等情况,同意公司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其中以5.87元/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43.7486万股、以6.74元/股回购预留授予部分44.271万股,合计88.0196万股,回购金额总计为5,551,908.22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2024年2月5日,首次授予部分24,696,474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3,007,806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8、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8.019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27日,公司完成88.0196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变更为468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31,580,584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416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5,473,820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52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06,764股。
19、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25年5月8日,首次授予部分24,888,697股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部分2,910,41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782,867股A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8月15日,公司完成782,867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变更为50人,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2,998,610股。
22、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二、回购原因
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涉嫌违法犯罪(1人)或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2人)的情况,公司拟对其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的
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情况,共有2名激励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等级为合格,所在单位(部门)绩效得分为90%,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当期解除限售比例折算为90%。根据《激励计划》第九、十章的规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就该等情形,公司需回购注销的股数合计为10,036股。
2、激励对象因涉嫌违法犯罪的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内(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有1名激励对象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的规定,“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鉴于其特殊情况,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公司需回购注销的股数为71,676股。
以上合计回购注销81,712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95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时对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2023年6月29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10月21日、2025年7月28日、2025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半年度、2024年度及2025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6.8元、5.3元、4.0元、1.5元、2.8元、1.5元。公司对回购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7.95-0.68-0.53-0.40-0.15-0.28-0.15=5.76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就本公告第二部分第1项下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6元/股。本公告第二部分第2项下拟回购的A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6元/股,该价格为以下价格的孰低者:1、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5.76元/股;2、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0.07元/股)。
四、回购并注销股票数量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1,712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00464%。
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前,公司《激励计划》项下的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2,998,61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81,712股,同时考虑有2,916,89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将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公司《激励计划》项下剩余的A股限制性股票变更为0股。
五、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470,661.1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拟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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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本次变更前股本结构为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股本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后股份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其中,2,916,89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1,71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为2,998,610股。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调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减少81,712元,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手续。
八、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规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前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81,712股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待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经公司股东会的适当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本激励计划且不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海通 公告编号:2026-0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6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8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并解除限售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杰、聂小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