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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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全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案件1500万件,参与审理了重庆姐弟坠亡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孕妇泰国坠崖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人民陪审员作为“无袍法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2015年5月,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启动。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法。
会议指出,截至2025年年底,全国共有人民陪审员34万人,较改革试点前增加了3倍,基层干部、农民、社区工作者及无固定职业人员占比超过50%,彰显了司法民主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真实性。人民陪审员更多参审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更多参审涉及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公序良俗等案件,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更加广泛、充分。
据介绍,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的1500万件案件中,刑事346万余件、民事1016万余件、行政135万余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4.3万余件。
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有关规定,以有利于促进定分止争、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知民情懂民意、知根知底的优势,更有利促进法理情相融,增强裁判的公众接受度和公信力。要严格落实个案随机抽取,严格把握年度参审案件上限,确保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平等享有参审机会,切实防止和纠正“驻庭陪审”现象。
人民陪审员不是合议庭的“配角”,而是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主角”。会议要求,要鼓励、引导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重点就事实认定问题进行发问,就证据认定上的疑惑向当事人开展质询,促推人民陪审员“主动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