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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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你就说气人不气人吧?女子拿假钞买东西,反手将75岁老人告上法庭!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典型案件。
江苏一名女子用假币买红薯,被老人和女儿当场抓住,在扭送公安机关的过程中,女子面部受伤,便将二人告上法庭,索赔近17万元。法院认定父女俩的行为,属于正当的自助行为,驳回了女子的诉讼请求。
这个判决,让人痛快。女子故意使用假钞,竟然还敢恶人先告状。好在法院用公正的判决,保护了每个人心中最朴素的正义感。法院的判决,高明就高明在,它没有陷进“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逻辑里,而是牢牢抓住了行为的本质与先后。是违法行为在先,自助制止在后。受伤,是违法者为逃脱法律制裁、抗拒合理控制付出的代价,这个代价,理应自己承担。
这个判决,明确告诉所有人:法律的盾牌,首先保护的是守法者的勇气,而不是违法者的矫情。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天,刚好是老人的生日,父女俩激动得抱在一起。
一份公正的判决,最好的效果莫过于此。它不仅护住了老人,更给所有人送上了一份“勇气凭证”。 它让善良挺直了腰杆,让守法者吃下了定心丸。这份“生日礼物”,老人收到了,而我们社会收获的,则是一份沉甸甸的、关于正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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