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八闽)
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1家银行、3家保险代理公司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被罚。详情如下——
福建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福建长乐泰隆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自主支付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到位。
福建金融监管局对福建长乐泰隆村镇银行有限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杨雯洁给予警告。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数据不真实。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福建省新泰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对陈清栩给予警告并处以3.9万元罚款。
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对郭玲玲给予警告并处以4万元罚款。
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财务数据不真实。
泉州金融监管分局对晋江市长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安水头分公司处以5万元罚款,对高攀登给予警告并处以0.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