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创始人
2026-01-17 04:47:51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0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7,75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注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1〕64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2021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

8.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0.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5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授予情况

注: 以上为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注1:上表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包含1名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被回购的18,000股和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被回购的54,000股(合计72,000股)。

注2:上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已剔除首次授予部分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公司回购注销的股份数。

注3:上表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不包含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业绩考核条件而将被回购的22,244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2022年1月24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7日、登记日为2022年1月24日,限售期为2022年1月24日-2026年1月23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87,75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如下:

注:原预留授予股份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人、预留授予股份总数为188万股,由于其中一人在第二个考核期内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离职,其所持有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股份全部被回购注销,因此不再参与预留授予股份本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故上表中剔除了该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18万股股票。同时一人在第三个考核期内因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其持有的部分股票(22,244股)不在此次考核期内。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1月24日进入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的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03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马天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487,75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同步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陈敏

委员:杨胜刚、李雪

调整后,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原副总经理杨立树先生因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聘任徐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929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6-005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杨立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立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杨立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聘任徐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杨立树先生递交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立树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立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立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出现与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意见分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杨立树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保障公司经理层平稳、规范运作,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徐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徐青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截至公告披露日,徐青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徐青女士简历:

徐青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多种经营部、办公室专员,信息中心科长,信息研究中心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雪天盐业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任雪天盐业数据中心主任,雪天盐业党委委员、董事。现任雪天盐业党委委员,兼任数智部(企业管理部)部长,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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