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东市监处罚〔20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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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包头市东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东河区知识产权局)
处罚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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