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汪宇堂 靳程 王子越)近日,随着法槌落下,一起河南省桐柏县检察院通过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下称“分析系统”)发现线索、监督立案的案件由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中,被告人黄某因犯破坏监管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现判决已生效。
2025年4月,在桐柏县看守所,分析系统反馈的预警信息引起了桐柏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干警的注意——在押人员黄某对同监室在押人员王某实施推搡、辱骂行为,并将王某打倒在地。
“分析系统通过比对行为轨迹、分析肢体语言,自动识别出这一系列符合‘异常聚集’特征的行为,立刻触发预警。”该院驻所检察室主任介绍。
线索核实工作随即展开。分析系统分段式截取了案发至结束全过程的监控视频,检察干警据此发现,从黄王二人发生口角、人员聚集再到黄某将王某打倒在地共计5分钟左右,未有监管民警入场处置。干警核查记录时发现,这并非黄某首次出现违规行为——此前黄某曾多次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
“黄某的行为已涉嫌破坏监管秩序罪,但一周过去后,公安机关仍未立案侦查。”该院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于2025年5月30日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同步移送了4段视频证据和黄某7次行为预警记录,清晰还原了黄某的违法事实。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公安机关很快对黄某立案侦查。最终,2025年12月,经桐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桐柏县检察院以科技破解监督难题的探索实践。2024年初,该院在专题调研中发现,驻所检察干警力量有限,而看守所监控点位多、录像存储量大,人工排查如同大海捞针,不少监管问题线索易因发现不及时而错失监督时机。“特别是‘牢头狱霸’隐形化、‘捎买带’隐蔽化、执法不规范偶发化等问题,成为监管场所安全的潜在风险。”桐柏县检察院检察长邢景文介绍。针对这些痛点,该院决定构建独立于看守所原有监控体系的检察监督平台,联合信息技术团队和科技企业,历时6个月完成系统研发。
分析系统可实现24小时实时监测,覆盖监舍、监区等关键区域,识别斗殴、传递物品等异常行为,还同步监测值班人员离岗、睡岗等违规行为。发现上述异常行为后,系统可自动生成数据报表,实现实时预警和迅速响应。
同时,为确保系统效能充分发挥,桐柏县检察院与该县看守所联合出台《检察监督与监管执法衔接配合制度》,建立“预警核查—线索移送—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分析系统预警后,驻所检察干警在4小时内完成初步核查,涉嫌违法犯罪的在24小时内移送公安机关;看守所每周向检察机关通报整改情况,每月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突出问题。
据统计,分析系统投入使用一年来,已成为桐柏县检察院强化监管场所监督的“利器”,累计产生预警信息3548条,经核查形成有效问题线索42件,纠正监管民警执法不规范行为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