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高票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 通过率达99.98%
创始人
2026-01-15 20:28:20

【财经网讯】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95,简称"兆丰股份")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获得99.98%的高票支持,显示股东对公司战略调整的广泛认可。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兆丰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爱祥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则开放至当日15:00。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会议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59名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参与表决,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427,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86%。其中: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53,080,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846%
  • 网络投票股东57人,代表股份34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类型 同意股份数 同意比例 反对股份数 反对比例 弃权股份数 弃权比例
全体股东 53,416,858 99.9799% 2,825 0.0053% 7,935 0.0149%
中小股东 336,500 96.9015% 2,825 0.8135% 7,935 2.2850%

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莫婉榕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将有助于兆丰股份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表示,相关后续进展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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