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74.5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
创始人
2026-01-14 17:22:59

  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4.5万元。

  李某华(时任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邹某贤(时任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惠金融部收单负责人)二人因对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万元。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 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请问公司有脑机工程相关的产品或布局吗?董秘回答(复星医药SH600196):投...
投资者提问: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 投资者提问: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请问近两年是否出口欧盟国家?董秘回答(南芯科技SH688484):...
投资者提问:公司走成这样,管理... 投资者提问:公司走成这样,管理层怎么办董秘回答(南芯科技SH688484):您好,谢谢投资者对公司的...
过敏预警、旅游规划……天气预报... (来源:中国妇女网)转自:中国妇女网1月初,气象预报显示,天津市将接连出现两次弱冷空气过程。同时,天...
古蜀人是华夏子孙吗?由三星堆看... (来源:上观新闻)《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是历史人类学家王明珂的“华夏边缘”系列研究之一,是《华夏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