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1358,证券简称:兴欣新材)于2026年1月14日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重要议案,包括使用最高6.6亿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闲置资金管理方案获批 总额度达6.6亿元
公告显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两类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资金类型 | 额度上限(亿元) |
|---|---|
| 闲置募集资金 | 4.4 |
| 闲置自有资金 | 2.2 |
| 合计 | 6.6 |
上述资金将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国盛证券已发表无异议核查意见。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提升治理水平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公告,该制度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两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兴欣新材此次动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升收益水平,而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则体现了公司在治理规范化方面的持续努力,对维护投资者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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