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焦点科技,股票代码:002315)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已完成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后,沈锦华持股比例从46.42%降至45.42%,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减持计划实施:实际减持315.49万股 接近计划上限一半
公告显示,沈锦华先生原于2025年9月13日披露减持计划,拟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4.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根据最新进展,沈锦华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公司股份315.4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减持数量接近计划上限的50%。本次减持的股份种类为A股,减持方式仅为集中竞价交易,未采用大宗交易等其他方式。
持股变动:总股本占比下降1个百分点 仍为绝对控股
本次减持完成后,沈锦华先生持有焦点科技的股份数量及占比发生如下变化: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 | 本次变动后持有 |
|---|---|---|
| 股数(股) | 147,247,358 | 144,092,483 |
| 占总股本比例 | 46.42% | 45.4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股) | 36,811,840 | 33,656,965 |
| 无限售股份占比 | 11.60% | 10.6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股) | 110,435,518 | 110,435,518 |
| 有限售股份占比 | 34.81% | 34.81% |
从数据来看,沈锦华本次减持的股份全部来自无限售条件股份,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虽下降1个百分点,但仍以45.42%的持股比例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公司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合规性说明:不存在表决权受限情形 减持行为符合预披露计划
公告同时披露,本次减持行为严格按照此前预披露计划执行,属于已披露承诺的履行。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情形。公司已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及《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作为备查文件提交。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控股股东在计划期限内实施部分减持,可能与个人资金需求相关,而减持比例控制在1%以内,且未触及控制权变动红线,显示股东对公司长期经营仍持信心。
关于焦点科技
焦点科技主要聚焦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业务,控股股东沈锦华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长期保持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减持后,其持股比例仍远高于第二大股东,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预计不会受到显著影响。投资者可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及经营业绩表现。
(数据来源:焦点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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