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一系列议案。根据公告,本次发行H股股数将不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可能授予承销商不超过15%的超额配售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研发活动、潜在收购或产品引进、营销网络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24个月)择机完成发行上市。
为确保上市进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各项事宜。同时,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上市后适用的治理制度草案,包括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并拟增聘一名通常居住于香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林倩丽女士。公司还计划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H股发行的审计机构。
此次H股发行上市是京新药业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提升国际形象与综合竞争力的关键举措。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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