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旨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水平,主要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规进行。核心修订内容包括:明确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调整股东会代理人资格及主持规则;细化董事选举、义务与离职管理;对董事会及董事长的重大交易审批权限标准进行了量化调整与明确,例如将部分董事会审议标准从占相关财务指标的30%下调至10%并设定绝对金额门槛,同时相应提高了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审批额度;规范了审计委员会的运作细节;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及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修订后的章程进一步厘清了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强化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