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并防范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风险,将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制度明确了董事会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并指定内审部门为牵头部门。核心管理措施包括对客户、供应商及交易方进行尽职调查、建立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机制、实施制裁名单筛查以及开展持续的员工培训。制度规定,对于涉及高风险国家、敏感技术或受管制物项的交易,将实施从部门负责人到董事会的分级审批流程,严禁与联合国、美国OFAC等制裁名单上的对象进行未经审批的交易。该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浙江京新药业在迈向H股资本市场的同时,正系统性地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全面合规风控体系,以应对跨境经营中的金融安全与贸易合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