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版《股东通讯政策》(草案)。该政策旨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后正式生效,以规范并加强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信息沟通。政策核心明确了公司向股东传达信息的主要渠道,包括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股东会通知及在港交所、深交所和公司官网发布的各类公告与文件。政策强调,公司通讯将遵循上市地监管规则,以中英文版本适时向股东提供,股东有权选择接收语言版本(中文或英文)及方式(印刷或电子形式)。政策还细化了公司网站作为信息发布平台的角色,要求定期更新公司业务、治理及发展动态。在股东会安排上,政策确保会议通知、议程及授权委托书的及时送达,并鼓励董事会成员、高管及外审机构出席以回应股东质询,同时将优化表决程序以保障股东权利。此举标志着京新药业在推进H股上市进程中,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致力于建立平等、及时、透明、有效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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