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4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仍存在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已有违规担保赔偿风险化解方案),从而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8.1条所规定的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4条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提示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及进展
(一)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60,621.12万元,公司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所述违规担保尚未最终解决(已有违规担保赔偿风险化解方案),从而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9日起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上述违规担保涉及以下案件:
1、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更名,以下简称“中信黑龙江分公司”)案,涉案本金40,000万元
2024年8月公司因该本案被划扣资金72.08万元,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已经现金偿还。
2025年12月,公司因本案被划扣人民币12,000万元;此前,因洽商本案和解事宜,公司已向中信黑龙江分公司支付2,000万元和解意向金,因后续未达成和解,该笔款项直接转为执行款。两项合计被执行人民币14,000万元。
2、汇钱途(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钱途资产”)案,涉案本金6,045.46万元
2025年1月公司因本案被划扣资金6,048.54万元,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9.0134%股权作价抵偿;
2025年6月公司支付执行款项330万元,本案对公司已全部执行完毕。
3、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天润”)案,涉案本金9,975.66万元
日前,公司就本案的执行与天元天润达成和解,拟于2026年1月31日前(含当日)向其支付和解款4,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4、崔宏晔案,涉案本金4,600万元
本案此前已执行公司资产2,876.86万元,并已经控股股东现金清偿。由于债权人申请恢复执行且公司申请执行异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审慎原则,计入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金额。
日前,公司就本案的恢复执行与崔宏晔达成和解,拟于和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2026年1月25日)内向其支付和解款3,8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月7日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控股股东拟用南京兰埔成24.9980%股权作价16,000万元解决公司为其违规担保可能产生的部分赔偿责任,并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12月22日,南京兰埔成已完成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前述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计被执行的资产14,330万元(中信黑龙江分公司案及汇钱途资产案),包含在上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若后续因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产,包含在前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偿股权价值为1,670万元),控股股东仍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违规担保赔偿风险化解事宜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自南京兰埔成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名下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如在公司每年度减值测试时或在南京兰埔成融资时股权对应的价值低于16,000万元,或者经核查或审计等发现该资产最终金额低于16,000万元,其将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2)对于超出前述股权价值(16,000万元)的剩余违规担保赔偿责任,若未来发生任何新增的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划扣等执行公司资产情形,其将在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涉案本金合计为54,575.66万元,预计合计需赔付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涉及中信黑龙江分公司案剩余拟被执行金额、天元天润公司案执行和解金额4,900万元和崔宏晔案执行和解金额3,800万元。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9,975.66万元及借款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和解金额4,900万元,公司于以往年度对本案计提相关损失3,600万元,本期还需补提1,300万元,将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亿阳集团”)拟用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兰埔成”)24.9980%股权作价16,000万元解决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可能产生的部分赔偿责任,并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12月22日,南京兰埔成已完成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 此前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计被执行资产14,330万元,包含在上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预计合计赔付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涉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更名)案剩余拟被执行金额、本案执行和解金额4,900万元和崔宏晔案执行和解金额3,800万元。若本案和解款项支付或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产(以先发生者为准),包含在前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偿股权价值为1,670万元),控股股东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 对于违规担保赔偿金额合计超出16,000万元股权价值的部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天润”)因与邓伟、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市中院”)(2017)鲁01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亿阳信通与天元天润同为本案上诉人。公司已收到山东省高院文书号为(2019)鲁民终1797号的《民事判决书》。按照判决书的判决内容,该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在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内,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并已收到济南市中院(2019)鲁01执2114号《执行通知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临2017-061、临2019-002、临2019-091和临2019-111号公告。
二、本案目前进展
日前,公司收到(2025)鲁01执恢214号《执行通知书》,并与天元天润就本案执行达成和解,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或公司指定第三方须在2026年1月31日(含当日)前向天元天润支付和解款人民币4,900万元。支付完毕后,公司在(2017)鲁01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和(2019)鲁民终1797号《民事判决书》中有关公司的义务即为全部履行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加倍利息等)。
2、天元天润应于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3日内就(2019)鲁01执2114号、(2025)鲁01执恢214号执行案件向济南市中院申请办理对公司的执行完毕结案,协助公司领取结案证明。
3、公司与天元天润在(2017)鲁01民初1706号《民事判决书》、(2019)鲁民终1797号《民事判决书》以及相应(2019)鲁01执2114号、(2025)鲁01执恢214号执行案件项下所产生的全部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拟用南京兰埔成24.9980%股权作价16,000万元解决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可能产生的部分赔偿责任,并已经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12月22日,南京兰埔成已完成24.9980%股权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股权已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现代天龙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
2、此前公司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合计被执行资产14,330万元,包含在上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控股股东已经以南京兰埔成相应股权予以抵偿。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违规担保案件预计合计赔付金额不超过14,000万元,涉及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由“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更名)案剩余拟被执行金额、本案执行和解金额4,900万元和崔宏晔案执行和解金额3,800万元。若本案和解款项支付或其他违规担保案件执行公司资产(以先发生者为准),包含在前述16,000万元股权价值范围内的(剩余可抵偿股权价值为1,670万元),控股股东可直接以南京兰埔成股权予以抵偿。
4、对于违规担保赔偿金额合计超出16,000万元股权价值的部分,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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