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1-07 01:34:2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汇编,并于2026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李超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3,460,723元增加至人民币1,106,074,283元,总股本由853,460,723股增加至1,106,074,283股,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4号),公司已完成向特定对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13,560股的相关工作。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5]第22-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珠江实业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2,613,560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33,063,553.7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2,613,56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80,449,993.71元。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3,460,723股增加至1,106,074,2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3,460,723元增加至人民币1,106,074,283元。

基于上述股本、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为确保上述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相关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2日

至2026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于2026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登记和出席会议;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月14日,8:30一12:00,14:00一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郑露、邓惠娟

电话:(020)83752439 邮箱:ir@gzzjsy.com 邮编:510095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诺德股份跌2.05%,成交额1... 1月26日,诺德股份(维权)盘中下跌2.05%,截至09:49,报7.15元/股,成交1.50亿元,...
滨江集团跌2.00%,成交额7... 1月26日,滨江集团盘中下跌2.00%,截至09:49,报10.76元/股,成交7483.18万元,...
漳州发展跌2.21%,成交额8... 1月26日,漳州发展盘中下跌2.21%,截至09:49,报7.53元/股,成交8628.63万元,换...
石英股份股价跌5.11%,圆信... 1月26日,石英股份跌5.11%,截至发稿,报39.93元/股,成交3.46亿元,换手率1.57%,...
先锋精科股价跌5.04%,华夏... 1月26日,先锋精科跌5.04%,截至发稿,报70.08元/股,成交1.54亿元,换手率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