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农尚环境(维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36,证券简称:农尚环境)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芯联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芯联微")近日与异新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新公司")签署《智算集群项目建设及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3,208.56万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
合同签署概况
公告显示,大连芯联微作为异新公司训推一体智算集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将为其提供算力集群硬软件一体化建设及服务方案,包括计算机服务器、高性能计算模块、硬件售后服务等要素组成的硬件设备资源、软件平台及技术服务。项目部署地点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时生效。
该合同总价款1.32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交易对手方情况
异新智造(湖北)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人工智能、云计算、集成电路等软硬件研发制造与系统集成,并获准经营基础及增值电信业务。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15号附1号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4号楼。
公告指出,异新公司与农尚环境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最近三年与该交易对手方未发生过类似交易。农尚环境表示,异新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内容与支付安排
大连芯联微将为异新公司提供智算集群硬软件一体化建设及服务,合同总价款13,208.56万元(含税),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质保与违约责任
合同项下所有软硬件产品的质保期为3年,自甲方完成对每批次产品的最终验收并正式接受之日起计算。
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明确约定: - 若乙方未能按期交付系统,应支付迟延交付货物部分对应合同价款0.5‰/日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价款或验收货物,应支付迟延支付款项或迟延接收货物部分对应合同价款0.5‰/日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约定,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农尚环境表示,若本合同有效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会计期间将取决于合同履行的实际进展情况,最终以经审计确认的公司收入为准。同时强调,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公告特别提示,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可能导致合同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或全部/部分无法履行。公司已在合同中就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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