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长白山冰雪旅游季的火热开启,滑雪驰骋、雾凇观赏、温泉康养成为游客追捧的冬日盛宴。但旅途之中,滑雪受伤责任难定、餐饮住宿暗藏“刺客”、行程变更权益受损等纠纷也可能悄然发生。为让游客安心畅享冰雪乐趣,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合典型案例与长白山区域旅游市场整治重点,梳理四大高频法律问题,送上这份“带法出行”指南,让法治为旅途保驾护航。
一、滑雪安全无小事,责任划分有依据
典型案例
游客张某在某滑雪场中级道滑雪时,因未注意雪道右侧“前方结冰”警示标识,滑行中摔倒导致手腕骨折。张某认为滑雪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审理查明,滑雪场已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及时提供救助,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充分注意安全提示,自身存在主要过错。最终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和第1173条,判决滑雪场承担20%补充责任,张某自行承担80%责任。
法律常识
1.经营者责任:滑雪场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包括设置警示标识、维护场地安全、配备救援人员等,未尽义务造成损害需担责(《民法典》第1198条)。
2.自身注意义务:游客需遵守雪场规则,根据自身水平选择雪道,对自身安全负主要责任(《民法典》第1173条);未成年人滑雪需监护人陪同,雪场未核实年龄便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高级道,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3.避坑技巧:滑雪前务必阅读安全须知,佩戴头盔、护具等防护装备;初学者切勿擅自进入中高级道,遇危险路段及时减速避让;受伤后第一时间联系雪场救援,留存事故现场照片、视频及雪场事故记录单。
二、消费陷阱要警惕,明码标价是底线
典型案例
游客李某在某民宿就餐时,点了一份菜单标注“野生鱼火锅88元”的菜品,结账时却被收取488元。商家辩称88元是锅底费,鱼按斤计价,每斤80元。李某认为商家未明码标价构成欺诈,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经调解,商家退还多收费用并赔偿三倍损失。
法律常识
1.明码标价义务:经营者需清晰标注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得低标高结、模糊计价,否则构成价格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
2.欺诈赔偿: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游客可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住宿的地暖费、热水费等应包含在房费中,商家不得额外加收。
3.避坑技巧:就餐前仔细核对菜单价格,确认是“份价”或“斤价”;购买特产时选正规超市或有政府定价标签的商铺,索要发票并注明产品规格;遇“黑车”加价、出租车拒载等情况,记录车牌信息并拨打监督投诉电话。
三、合同履约守诚信,擅自变更可索赔
典型案例
游客王某通过某在线平台预订某温泉酒店“雪景房”,并支付全额房款。入住时却被安排普通房间,商家以“旺季房源紧张”为由拒绝调换。王某提交预订页面截图、沟通记录等证据,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商家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第577条,退还房费差价并赔偿一倍房费。
法律常识
1.合同履行义务:商家需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擅自降低标准、变更内容的,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77条)。
2.退改规则:通过网络预订的住宿、门票等产品,若未消费且无特殊约定,游客可依据“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申请退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因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商家需及时通知游客并全额退款,不得扣除高额违约金(《民法典》第590条)。
3.避坑技巧:预订时截图保存宣传页面、价格及退改规则;跟团游需签订书面合同,将行程安排、住宿标准、自费项目等口头承诺写入合同,警惕“零负团费”陷阱;遇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或变更服务,及时留存沟通记录。
纠纷维权有路径,高效处理不添堵
1.固定证据:留存合同、支付凭证、现场照片、视频、沟通记录等,为维权提供依据;
2.协商沟通:优先与商家、旅行社或平台理性协商,清晰表达诉求;
3.行政投诉:协商无果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12315投诉平台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
4.司法救济:小额纠纷可通过基层法院小额诉讼程序快速解决,起诉时需向旅游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提醒
长白山的冰雪美景值得期待,而依法维权的意识能让旅途更安心。游客游玩时遇到侵权行为,及时留存证据,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同时,经营者也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共同维护长白山旅游市场秩序。愿每一位游客都能在银装素裹的长白山畅享冬日乐趣,带着满意与安心满载而归!(王静)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