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星报)
星报讯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持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将延续《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
据悉,缴存人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金额。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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