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酵母”)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告,因7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0,000股(即8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程序已履行必要决策及信息披露义务。
回购注销背景: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失去资格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变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工作调动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指出,上述回购注销原因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约定,程序合规。
具体实施细节:8万股将被注销 剩余1082.8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7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0,000股。按此计算,回购注销完成后,安琪酵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下剩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10,828,000股(即1082.8万股)。
| 项目 | 数量(股) |
|---|---|
|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 80,000 |
| 回购注销前剩余限制性股票 | 10,908,000 |
| 回购注销后剩余限制性股票 | 10,828,000 |
法律程序完备:已履行决策与债权人通知义务
从程序进展来看,安琪酵母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必要决策流程。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完成45天债权人公示期。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2025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或要求清偿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律师事务所同时确认,公司尚需依法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此次操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旨在维护股权激励计划的严肃性与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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