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发布《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明确允许符合标准的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进行融资上市。
国家给商业火箭公司开了一条上市融资的“快速通道”。
详细解释如下:
1、解决什么问题?
商业火箭研发太烧钱,技术难、周期长,公司可能很长一段时间都赚不到钱。按传统上市标准(主要看利润),它们根本没法上市融资。这就堵住了它们从资本市场获得“输血”的路。
2、开的什么“通道”?
科创板原本就有一个 “第五套上市标准” ,就是给那些暂时不赚钱、但科技含量极高的公司准备的(以前主要用于医药公司)。现在,这条标准正式对商业火箭公司开放了。
3、想走这条道,有啥硬性要求?
不是随便一个火箭公司都能上,门槛很明确,最核心的一条是:
在申请上市时,你家的“可重复使用的中大型火箭”,必须已经成功地把东西(载荷)打到太空轨道里至少一次。
“可重复使用”:这是未来趋势,能大幅降低成本,技术含金量高。
“中大型火箭”:说明你有一定的运载能力,不是玩具。
“成功入轨”:这是硬核的技术验证,证明你的东西真能上天干活。
简单说,就是你必须拿出过硬的“毕业作品”,才能拿到上市“准考证”。
4、其他要求还包括:
技术要硬:得有真本事,在关键技术上(比如发动机)有突破。
资质要全:研发、生产、发射都要有国家批的“许可证”,是正规军。
行业地位高:要在国内商业火箭圈里排得上号,被市场和专业投资机构看好。
前景要广:未来市场空间大,商业计划要清晰(比如能帮国家建卫星互联网)。
5、这个政策意味着什么?
对火箭公司:这是重大利好!明确了上市路径,能吸引更多风险投资,解决“钱荒”问题,加速技术研发和商业化。
对投资者:多了一个重要的高科技投资赛道,可以更早地投资于未来的“太空基建”公司。当然,风险也高(技术失败、商业化不及预期等)。
对国家:用资本市场的力量,快速推动商业航天这个战略产业发展,抢占太空经济制高点,建设航天强国。
总之,这份新规的核心就是:国家看准了商业航天这个未来产业,为其中最关键的火箭环节“量身定制”了上市规则。它告诉市场和创业公司:别怕前期不赚钱,只要你技术够硬、能拿出一次成功的“可回收火箭发射”成绩单,就支持你去股市融资,继续做大做强。
上交所发布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审核指引
2025-12-26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意见》),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今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
2024年、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两次提出推动商业航天产业集群发展。2025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加快建设航天强国,加快航空航天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商业航天是推动航天产业发展、建设航天强国的重要力量。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作为商业航天中游核心环节,承担“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受到产品技术复杂度高、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商业火箭企业正处于大规模商业化进程的关键时期,亟需发挥资本市场的支持作用。
《指引》遵循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商业火箭领域科技创新实际情况,对明显技术优势、阶段性成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及市场空间大等四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将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阶段性成果明确为:“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中大型可重复使用火箭是商业航天领域的核心发展方向,成功发射载荷是火箭具备运载能力和商业化价值的有力验证,这一里程碑节点对于企业发展和推动我国低轨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符合我国《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关于商业运载火箭建设的发展方向。
下一步,上交所将以《指引》发布为契机,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着力推进符合《指引》标准的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以更大力度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持续提升制度包容性、适应性和吸引力、竞争力,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25〕13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生效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时效性 现行有效
规则类别 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层级 业务指引
上证发〔2025〕13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起草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
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
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更好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商业火箭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鼓励商业火箭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创新,增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加快推进商业航天创新发展、主动服务航天强国战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商业火箭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本指引简称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请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产品应当属于国家商业航天领域科技创新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鼓励支持的范畴,主营业务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和提供航天发射服务。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第四条 发行人应当在商业火箭领域持续开展研发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或者取得重大研发成果。
发行人应当结合商业火箭领域科技创新水平和发展趋势,发行人对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掌握情况,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可靠性、成本等技术先进性衡量指标,火箭发动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情况,技术的实用性和量产能力等方面,合理审慎论证并披露发行人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
第五条 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或产品应当处于持续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阶段,在申报时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的阶段性成果,且后续在技术方面不存在影响承担发射任务的重大不利事项。
发行人应当结合商业火箭行业科技进步情况和技术路线特点,发行人的研发所处阶段及转化成果,火箭发射次数及成功率,不同技术路线下所达成的其他关键里程碑节点等因素,合理审慎论证并披露符合阶段性成果要求。
第六条 发行人在商业火箭的研发、制造过程中应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商业火箭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第七条 发行人应在商业火箭领域行业地位突出、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在行业中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
第八条 发行人的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目标市场清晰,现实或潜在需求大,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具有突出市场竞争优势,市场空间大,未来成长性强。
第九条 发行人应当为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制定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安排,不存在主要业务或产品商业化生产销售预期明显不足等可能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第十条 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客观、准确披露主要业务或产品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情况及其技术先进性、发行人所处发展阶段、产品研发进展及阶段性成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行业地位、预计市场空间、未来商业化路径及安排、有无获得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入股的情况等信息,充分揭示可能面临的研发失败、未能如期实现商业化或生产销售不及预期等风险。
第十一条 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对发行人科创属性、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主要业务或产品市场空间大、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商业化生产销售安排、相关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关注相关认定依据是否真实、客观、合理,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发表明确意见。
第十二条 发行人依照本指引规定申报科创板的,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科创成长层、企业科创属性评价、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自律监管等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本指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
第五套上市标准》起草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更好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快推进商业航天创新发展、主动服务航天强国战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9号——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以下简称《指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5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意见明确,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2025年11月,国家航天局发布的《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提出,航天运输系统重点支持低成本、高可靠、快响应、可复用的商业运载火箭建设发展,为商业火箭行业未来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扎实推进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在商业航天等领域扩围工作。商业火箭研制及发射业务处于商业航天产业链中游,承担“承上启下”的关键枢纽职能,已成为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商业火箭行业研发投入大、周期长,未实现规模商业化,亟需资本市场支持,总体符合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的适用要求。上交所对商业火箭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征求了相关方面的意见,结合审核实践,研究起草了《指引》。
二、主要内容
《指引》共十四条,对商业火箭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作出了细化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务范围以及“硬科技”属性要求。明确主营业务的具体范围为“商业火箭自主研发、制造和提供航天发射服务”,更加看重发行人的“硬科技”属性。同时,对于承担国家任务、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商业火箭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二)关于明显技术优势。明确企业需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具备明显优势或重大突破,关注核心技术产品以及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情况,运载能力及一箭多星能力等技术先进性衡量指标。
(三)关于阶段性成果。明确商业火箭企业申报时应当至少实现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这一阶段性成果,且后续不存在影响承担发射任务的技术方面重大不利事项。
(四)关于取得批准。商业火箭具有较为系统的审批和监管,明确企业应具备相关承研承制资质,在商业火箭发射前应取得发射许可。
(五)关于行业地位。明确要求商业火箭企业排名靠前、在产业链中占据重要地位,取得相关市场主体的较高认可,并将获得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入股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六)关于市场空间。发行人的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应具有清晰的目标市场,相较于竞争对手具有先发优势,在研发进度、关键指标等方面位于行业前列。
(七)关于商业化安排。发行人应当为商业火箭业务或产品从技术验证到规模运营制定清晰明确、切实可行的商业化安排,不存在主要业务或产品商业化生产销售预期明显不足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商业火箭公司在科创板适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结构化实务指引。
核心上市资格与要求
核心上市资格:五项关键要求
要利用第五套标准上市,公司必须满足以下硬性条件,这些条件可归纳如下:
商业火箭公司申请上市,必须满足以下五个维度的核心条件:
第一,明确的业务范围与合规资质。 公司的主营业务必须严格限定为商业火箭的自主研发、制造和提供航天发射服务。这要求公司在研发、生产环节具备国家认可的承研承制资质,并在每次发射前获得发射许可。承担国家重大任务或参与国家工程项目的公司,在审核中会获得优先支持。
第二,硬性的技术“准考证”:阶段性成果。 这是最关键、最无争议的准入条件。公司在申报时,必须已经实现一次“采用可重复使用技术的中大型运载火箭发射载荷首次成功入轨”。这枚“成功入轨”的火箭,是证明公司技术从理论走向工程实践、具备商业价值的最核心证据。
第三,可论证的“硬科技”属性与优势。 公司需要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论证其在关键核心技术(如火箭发动机、可重复使用技术)上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或已取得重大突破。论证需围绕运载能力、可靠性、发射成本、一箭多星能力等具体技术指标展开。
第四,突出的行业地位与巨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需证明自身在商业火箭领域排名靠前、处于第一梯队,并已获得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及资深专业投资机构的高度认可。同时,必须清晰描述目标市场(如低轨卫星互联网星座建设),并展现业务具有广阔的成长前景。
第五,清晰可行的商业化路径。 公司不能仅停留在技术验证阶段,必须制定出从技术验证到规模化商业运营的清晰、切实可行的计划,并充分论证其商业模式的成功可能性,以打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疑虑。
上市操作的核心流程
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可启动标准化的科创板IPO流程:
内部准备与辅导备案:完成股改,组建包括保荐机构(券商)、律师、会计师在内的中介团队,并向当地证监局提交辅导备案,开始为期数月的上市辅导。
申报与交易所审核:辅导验收通过后,正式向上交所提交上市申请。上交所审核中心将围绕前述五项要求进行多轮、深入地问询,公司和中介机构需逐项回复论证。
上市委审议与发行注册:通过审核后,由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最终方可发行股票并上市。
当前市场进展
新规发布后,资本市场已迅速反应。目前,蓝箭航天已率先完成上市辅导,预计将最快递交招股书,其核心优势在于率先实现了液氧甲烷可复用火箭的首飞。此外,星河动力、天兵科技、中科宇航等头部企业也已全部进入上市辅导期,行业正迎来一波集中的资本化浪潮。
新规发布后,已有数家头部公司进入冲刺阶段,下表汇总了主要公司的进展:
总结与关键建议
“成功入轨”是绝对前提:未实现这一里程碑的公司,暂不具备申报资格。所有准备工作应围绕达成和夯实这一目标展开。
证明“硬科技”是关键:在审核问询中,如何用客观数据和行业对比,定量、定性地说服审核机构认可公司的技术优势,将是最大的挑战之一。
把握当前政策窗口期:国家正大力支持商业航天发展,现阶段是明确的政策鼓励期。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准备,抢占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