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三个格外”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困难群众工作的殷殷嘱托,充分彰显出坚定的人民立场和深厚的人民情怀。
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工作,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发展工程,关乎社会公平,连接着共同富裕的愿景。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确保困难群众“参得全”“救得早”“兜得住”“保得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参得全:医保制度覆盖全体困难群众
参保是困难群众获得医疗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参保,基本医疗就没有保障,容易掉入因病返贫的“陷阱”。为了让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各级财政和医保部门建立健全了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建立动态参保台账,确保“底数清、状态明”。目前,全国每年约有8000万困难群众获得资助参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
救得早:织密织牢监测预警网
因病返贫的风险,往往始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为了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风险,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医保部门做好高额医疗费用监测,细化监测标准,当好风险监测“前哨”。各地逐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联动,形成“一户(人)一条救助链”,确保困难群众及时精准纳入保障范围,织密救助的“保障网”。
兜得住:三重保障层层守护
对困难群众而言,医疗费用负担是一道难关。国家医保局着力构建“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作用,在高效用好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基础上,积极引导商业健康保险、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层次保障格局。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农村低收入人口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筑牢困难群众健康防线。
保得好:医疗保障质效和服务持续提升
医保不仅要保得“全”,更要保得“好”。近年来,各级财政和医保部门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升筹资和待遇水平。我国医保制度兼顾住院和门诊保障,既有针对性地保障大病重病需求,又兼顾常见病多发病的保障需求。现在,城乡居民只需投入400元,财政补助超700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就能享受保住院、保门诊、保大病,无论是常见病还是重病,都能得到针对性保障。医保部门持续优化医保管理服务,印发医疗救助经办规程,提升医疗救助经办服务质效,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未来:更温暖、更贴心的保障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救助制度已逐步完善,困难群众识别更精准,救助更及时,保障更有力。未来,医保部门将继续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向精细化服务要效益,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有力度和温度的保障服务。
医疗保障是群众的“健康靠山”,也是社会的“稳定器”,它不仅守护着困难群众的今天,更托举起共同富裕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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