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衢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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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 戴锦镕 魏玉坤)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的《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的通知26日对外发布,首批建设名单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2个园区。
通知指出,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建设名单内园区的指导,督促有关地市、园区和单位切实承担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扎实编制建设方案,统筹优化能源供给消费,加强源荷匹配,规划重点任务和基础设施工程,合理设定推进时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目标要求。
通知明确,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进展的跟踪调度。对于达到国家级零碳园区指标要求的园区,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组织验收评估,通过后提请国家发展改革委验收,验收通过的园区正式作为国家级零碳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