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73,证券简称:清新环境)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会议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8653%,各项议案均以超过99%的同意票获得通过。
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则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竹先生主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82人,代表股份748,184,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8653%。其中,现场会议出席2人,代表股份28,000股,占比0.0020%;网络投票股东180人,代表股份748,156,820股,占比52.8633%。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64,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54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35,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80%;反对6,048,271股,占0.8084%;弃权101,500股,占0.013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05%;反对6,048,271股,占78.9152%;弃权101,500股,占1.3243%。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29,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6,047,871股,占0.8083%;弃权107,900股,占0.01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822%;反对6,047,871股,占78.9099%;弃权107,900股,占1.4078%。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6,047,871股,占0.8083%;弃权108,400股,占0.0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57%;反对6,047,871股,占78.9099%;弃权108,400股,占1.414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028,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6,047,871股,占0.8083%;弃权108,400股,占0.014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50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757%;反对6,047,871股,占78.9099%;弃权108,400股,占1.4143%。
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徐明、李鲲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备查文件包括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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