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00,证券简称:宁水集团)在宁波市江北区北海路358号公司1504行政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高比例通过,彰显了股东对公司治理优化的广泛认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琳女士主持。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0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909,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591%。公司在任董事9人中8人列席会议(独立董事马思甜因个人原因缺席,董事陈翔以通讯方式列席),董事会秘书马溯嵘及高级管理人员乌昕、王哲斌亦列席本次会议。
议案审议结果
会议审议的唯一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压倒性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 A股 | 43,744,736 | 99.6243 | 7,830 | 0.0178 | 157,116 | 0.3579 |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佳律师、岑梓彬律师(视频方式)为本次股东会提供见证服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章程及议事规则的修订,预计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制度基础。宁水集团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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