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新举措,金融监管总局答中证报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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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2:44:23

12月25日,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风险,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邢桂君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监管措施,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提问时表示,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有效净化金融市场生态

华列兵介绍,近年来,金融领域的消费纠纷 【下载黑猫投诉客户端】矛盾较为突出,滋生非法中介乱象,并借助互联网快速蔓延,已形成完整的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为从源头上化解金融领域矛盾风险,今年6月至11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开展以来,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先后组织发起集群打击近60次,共立案查处金融领域“黑灰产”犯罪案件1500余起,打掉职业化犯罪团伙200余个,涉案金额累计近300亿元,有效净化了金融市场生态,全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安全稳定,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突出靶向清理、精准研判。聚焦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重点方向,充分发挥公安经侦部门资金分析优势,先后组织开展多期专项集中研判,为集群打击靶向精准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集中攻坚、打深打透。强化拓展分析,注重跨机构、跨行业、跨地区犯罪延伸调查,深挖犯罪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深入拓展上下游关联案件线索和犯罪团伙,延伸打击实际操控幕后黑手,形成了对金融领域“黑灰产”活动的全链条打击格局,从根源上铲除金融领域“黑灰产”滋生的土壤。

三是突出行刑联动、衔接高效。不断强化与金融监管部门、行业清算组织的协作配合,切实把监管数据、产业数据和警务数据整合汇聚,进一步健全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跨部门通报机制,有效推动形成行政稽查和刑事打击无缝衔接、一体推进的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格局。

四是突出执法规范、成效稳固。坚持依法办案,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件剖析等方式,固化形成侦查工作规范。实现类案统一证据标准,确保办案质量,为后续常态化、制度化刑事打击扫清侦查和诉讼障碍。

五是突出源头治理、长效长治。针对集群打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金融机构风险治理短板等问题,累计向主责部门发送“公安经侦建议函”39份,不断压缩不法中介利用制度漏洞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同时,依托“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节点加大宣防力度,部分地区金融纠纷投诉率明显下降,公众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

当日,十大典型案例公布,这些案件涉及金融领域繁多、业务模式多元、展业形态各异,既包括组织“职业背债人”骗取商业银行车贷、房贷、经营贷、个人抵押贷款等信贷领域,也涉及骗取保险投保佣金、“人伤黄牛”骗保等保险领域和非法代理维权等信用卡领域,涵盖的罪名既包括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金融犯罪,也涉及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这些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妨碍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

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

证据移送标准

邢桂君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金融领域“黑灰产”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社会信用体系,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邢桂君表示,在今年集群打击过程深刻体会到,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坐大成势并非短期形成,打击治理工作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经过公安系统和监管系统半年多的努力,金融领域“黑灰产”蔓延的势头虽有所收敛,但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且愈发隐蔽,治理难度加大。

邢桂君表示,2026年,金融监管总局将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多措并举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着力提升强监管严监管质效。

一是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的打击力度,保持“公安+监管”联合执法高压态势,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跨部门工作协同。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着力推动金融领域“黑灰产”综合治理。

三是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移送标准,进一步提升行刑衔接质效。同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对金融犯罪相关制度进行专题研究,提出立法建议,共同推动健全金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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