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通过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率达99.61%
创始人
2025-12-22 20:28:46

12月22日,天力锂能(维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52,简称“天力锂能”)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代表4837.85万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74%。最终该议案以99.61%的高同意率获得通过,但中小股东表决中反对票占比达34.48%,反映出部分中小投资者对此议案存在分歧。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22日14:30在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新七街1618号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瑞庆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出席类别 参与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全体股东 111人 48,378,500 40.7432%
其中:现场投票 6人 47,915,000 40.3529%
其中:网络投票 105人 463,500 0.3903%
中小股东 106人 523,500 0.4409%
其中:现场投票 1人 60,000 0.0505%
其中:网络投票 105人 463,500 0.3903%

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核心议案为《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得绝对多数股东支持,但中小股东呈现一定分歧:

表决主体 同意股份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份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份数(股) 弃权比例
全体参会股东 48,191,000 99.6124% 180,500 0.3731% 7,000 0.0145%
中小股东 336,000 64.1834% 180,500 34.4795% 7,000 1.3372%

从表决数据看,全体参会股东中超过99%的表决权同意该议案,反对及弃权股份合计不足0.4%。但中小股东层面,反对票占比达34.48%,反映出部分中小投资者对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存在不同意见。

律师见证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张晓腾、胡嘉敏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议案的通过意味着天力锂能将调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通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现金流管理。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资金使用安排有待进一步公告。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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