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恒光股份,证券代码:301118)于2025年12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2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2025年7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会议召开概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嵩阳、独立董事朱开悉、王红艳、朱剑通过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立祥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议案核心内容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
| 表决类型 | 票数 |
|---|---|
| 同意 | 7 |
| 反对 | 0 |
| 弃权 | 0 |
公告显示,本次置换范围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具体金额将以专项审计结果为准。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表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备查文件包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等。
本次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3日正式公告,标志着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管理进入实质性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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